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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确了!全市选派889名乡村振兴工作队员,接下来咱们这么干↓

    信息发布者:北岸乡情
    2019-03-25 15:09:40   转载

  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儋州市决胜小康、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的基础和前提,是解决儋州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根本之策。为切实推动中央、省委和市委有关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在农村基层落地见效,日前,我市向全市16个镇和231个行政村统筹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,并制定印发《儋州市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

    儋州兰洋镇南罗村


    《方案》工作目标:到2020年,全市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,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。


   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,农业供给质量明显提高,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;


    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,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;


   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,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;


    农村“五网”基础设施提档升级,美丽儋州“百镇千村”基本建成,文明生态村创建实现全覆盖;


   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,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;


    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,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;


    农村民主管理进一步提升,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有效增强;


    农村对人才吸引力进一步增强,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。


    儋州大成镇南吉村


    《方案》指出:工作队员主要从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优秀处级、科级及后备干部中选派。


    全市共选派889名乡村振兴工作队员,其中省选派55名,工作队实现全市231个行政村全覆盖。

      

    工作队与市现有的扶贫攻坚战斗大队、中队和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力量整合,实行三个牌子,一套人马。

      

    驻乡镇工作队设队长1名,同时挂任镇党委副书记并兼任驻村工作队长,主要由市派驻镇扶贫工作队队长兼任;设副队长2名,其中1名为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市的省直单位优秀处级干部担任,1名为镇分管扶贫工作或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担任。

      

    每个行政村设驻村工作队长1名,应当由优秀处级或科级干部担任,所驻村有第一书记的,原则上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队长,队员一般不少于2名。


    儋州那大镇石屋村


    《方案》明确:乡村振兴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开展“十抓十好”工作。


    一是抓基层组织建设,实现班子队伍好;二是抓精准脱贫攻坚,实现小康建设好;三是抓“百镇千村”建设,实现美丽乡村好;四抓“三清两改一建”(清垃圾、清污水、清畜禽粪污、改路、改厕、建机制),实现人居环境好;五抓乡村特色项目,实现产业发展好;六抓精神文明创建,实现农民风貌好;七抓党建引领治理,实现共治格局好;八抓农村“五网”建设,实现基础设施好;九抓村级集体经济,实现资产增值好;十抓致富产业发展,实现农民增收好。


    据悉。我市还成立儋州市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,与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合署办公,下设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、产业振兴组、人才振兴组、文化振兴组、生态振兴组、组织振兴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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